前言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下称“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为确保抗疫物资供应,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国家及地方对于一些企业生产经营中所需的包括环境及安全生产相关在内的一些资质/许可证或政府手续采取了临时豁免办理、放宽时限等措施。企业应及时了解监管要求,在复工复产后及时完成法定程序,防范合规风险。
一、疫情期间被简化、临时豁免或获准暂缓办理的政府手续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央及各地纷纷出台规定,简化、临时豁免或暂缓环境及安全生产方面的一些资质/许可证或政府手续,我们将注意到的一些重点事项归纳如下(企业需结合自身经营和资质/证照情况审查有无其他注意事项):
环境: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3月3日发布了《环评审批正面清单》,豁免部分建设项目的环评手续,包括对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及研究实验建设项目的临时性新、改、扩建或转产,以及对关系民生且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实施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相关行业,以及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业等不再要求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同时,清单也将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部分行业(包括工程建设、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制造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等)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对环评文件不再进行实质审核)。该清单实行时间原则上截至2020年9月底,根据形势需要可适当延长。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于2020年2月26日出台的《八项措施统筹推进企业安全防范和复工复产的通知》(简称“《八项措施》”)中,强调对于新建、改扩建、转产项目等需要办理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的,优化报批审核流程,实施网上快速办理,疫情防控结束后再进行现场核验;因疫情原因未能办理相关证书(包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证书等)延期手续的,企业安全生产相关的到期证件将自动顺延至疫情防控结束。实践中,各地对于《八项措施》的规定又作出了不同程度的细化,有的亦允许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有效期顺延至疫情防控结束。
职业健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于2020年3月6日颁布的《关于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疫情防控指导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在疫情高风险和中风险地区,企业可延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但在疫情高、中风险地区转为低风险地区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合理有序安排企业员工的职业健康检查。一些地区也规定对试运行的建设项目,在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尽量推迟必须现场进行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评审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待转为低风险地区后开展。
二、 企业应及时完成被临时豁免或获准暂缓办理的政府手续
上述简化、临时豁免或暂缓措施仅限于疫情防控阶段或相关文件明确的一段时间,疫情解除后,企业若继续相关生产经营行为的,则应及时补办相关手续。一些地方监管部门已经出台文件要求企业在疫情结束后一定期限内补办环评相关手续。企业应关注所在省和直辖市的疫情状态,生产经营辖区内安监、M88 app及卫生健康部门的监管动态并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及时了解补办信息及具体时限要求等。
尽管目前地方监管部门出台的规定中,尚未明确列出企业在疫情结束后未及时补办前述手续时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但需要注意的是,环评、安监、M88 app及卫生健康相关资质或手续的及时补办是确保企业合规经营的重要因素,若未及时补办,可 能会被视为在无相关资质或批准的情况下开展无证经营,从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若企业在疫情结束后,未及时为已到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延期的,可能面临被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风险,如果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例如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可能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 结语建议
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导致一些企业未能按照以往的程序办理或完成环境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某些资质/许可证或法定程序,该等企业应当注意相关补办和延期方面的合规要求,如有必要,与当地监管部门(包括M88 app部门、安监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等)进行及时的沟通,确保企业复工复产时合规运营。
疫情犹在,但M88 app依旧在您身边。如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M88 app协助处理政府相关手续或希望了解相关要求的,欢迎邮件联系我们:ecoenvpro@junh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