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3 郝勇
【郝勇律师是君合美国分所主管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业务的合伙人,他自2003年起在纽约执业,就公司、M88 login、地产、银行、基金等事务具有丰富经验。日前,郝律师应邀在上海智合法律新媒体进行了投资美国的专题讲座,君合微信现独家连载郝律师此次专题讲座的文字实录,本文为第四部分。部分文字稍作整理,但总体谈话风格原样保留。】
M88 login有一个首要问题,就是股权M88 login还是资产收购。百分之百的股权收购是最简单的一种做法,把公司所有的资产、合同、证照、融资这些全部都接收了,当然坏处就是有的时候会把不想要的也一起拿下来了,包括承继潜在的、或然的一些债务。资产收购的好处是你知道你所买的是哪些特定的资产,哪些是没有买的和没有承继的,但在税务或其他方面未必是最优的。无论哪种收购方式,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都非常关键,包括调查合同、证照是否能够承继的问题。
很多中国公司去美国收购的时候,还希望给原有的股东留下一定的股份,比方说这个目标公司是创始人几十年前创立的,从小到大做的很好,现在创始人接近退休了,想出售,但是还想接着再干几年,这时比较常见的做法是中国公司收购大部分股权,给创始人留少数股权,这样他在未来几年内,还有更多的动力把公司继续运营好。这实际上是一个过渡的过程,也许等他正式退休的时候,中国公司再把剩下的少数股权收购过来,所以这就存在股东关系问题。
之前讲过,美国没有工商局,没有一个政府机构或第三方能证明一个公司的股东究竟是谁。比方说我们要购买一个美国公司,现在有三个股东说他们分别持有公司股份的50%、30%和20%,从他们三个人手里买就可以了,这个时候由于没有工商登记的系统,我们只能依赖于自己的尽职调查来确认这三个人是不是股东、他们持有的股权是不是他们讲的比例、除了他们三个人之外是不是还有其他的股东。所以中国工商登记的系统尽管是在注册、变更时导致一些比较麻烦的备案过程,但是在M88 login时可以说降低了交易成本和风险。但是美国的体制更加注重保护公司股东的私密性,美国的体制认为这个是比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更为重要的。
当然,在美国其他的一些领域,比方说动产和不动产的抵押,是有非常健全的登记备案系统的。动产抵押通常是通过UCC(统一商法典),在每个州都有登记备案的系统,通过对债务人名称的查询,我们对于抵押包括股权的质押,在公开途径都可以查到。不动产抵押也有一个公开健全的登记系统。但不幸的是,对于持股的情况在公开途径是没有办法查到的,所以对当事人全面、透彻、深入的进行尽职调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刚才讲到的三个股东的例子,我们可以要求三个股东作出陈述保证,确认他们确实持有这些股份,并且没有其他人持有股份。如果他们陈述保证不真实的话,根据合同约定,要对我们进行赔偿。同时我们可以把交易价款进行分期支付,比如交割日支付三分之一,一年后支付三分之一,再一年后支付三分之一,如果发现他的陈述保证不准确的话,我们就不支付下一期价款。把一部分的购买价款放到第三方托管账户里,符合一定条件才放款,也是一种规避风险的措施。另外,像“对赌”或earn-out,根据公司未来的表现,根据其增长率等指标,才支付购买价款,或把购买价款进行调整,也是常见的做法。
在几乎每个中国买家在美国进行收购的合同里,我们都会要求加入一条:M88 login交割的前提条件是本交易获得相关的所有中国和美国的政府审批。中国的境外投资审批机关有发改委、商务部、外管局,适用的话还有国资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对于中国企业来讲,要特别防范一种风险:如果不把获得所有的中国境外投资审批作为交割前提条件的话,其他前提条件都满足了,中国买家就必须完成交割,但这个时候它并没有获得境外投资审批,因此它连外汇都没有,根本没有办法完成交割,这就会直接导致买方的违约,是非常糟糕的。美国的政府审批主要关注的,一个是美国的反垄断审查,这个相对比较清楚,一般来说七千多万美元以上的就要进行反垄断申报。另一个是国家安全审查,这个稍后会专门介绍。
有一个比较特殊的M88 login方式,就是363破产收购。在美国,破产是很常见的。实际上,破产并不等于一文不值。美国很多破产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具有非常高的净资产价值,但为什么它破产了,很多时候是流动性的问题。如果其短期负债,比方说是未来30、60天内要偿还银行的贷款,或要付的房租,跟长期资产不匹配的话,很有可能导致破产。而且在美国破产,可以由公司自愿提出申请,也可以由债权人提出申请,强制公司破产。所以,很多美国破产的企业实际上拥有很好的资产,这就给中国的收购方提供了不少机会。
破产程序首先要求自动冻结所有债权人的主张,并进行有序的对公司资产的计算,然后再对债权人进行有序的偿付。在这个过程中,原运营团队通常可以继续运营公司。与此同时,根据破产法第363条,法院可以主导对公司优质的资产进行拍卖。通过363条来购买资产最大的好处,是可以收购不带任何抵押权或其他债权人权利的资产。通常一个企业破产的时候,它很多甚至全部的资产都抵押给了银行,甚至抵押了不止一次,所以在破产程序之外收购的话,可能需要取得银行等债权人的同意。但在破产程序里,根据第363条,收购方买下来的资产不受以前的抵押权所限制,它买下来之后是干干净净的资产,债权人只能在资产出售之后支付的价款里得到赔偿。这个对于中国的收购者是一个获得优质资产的很好的途径,而且由于是在破产程序中,价格可能比较优惠。但这里也有特别的一些挑战,主要是破产程序通常节奏比较快,在竞标程序中通常竞标人只有很短的时间对相关文件进行审阅修改,谈判余地也比较小。同时,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交割,对于中国企业来讲,很可能涉及到境外投资审批或企业内部审批的问题,在速度上可能会处于劣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