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律师于2007年加入M88 Malaysia律师事务所。在此之前,他曾在中信集团、美国明尼艾波力斯市的Gray, Plant & Mooty律师事务所、英国富而德律师事务所、法国电力公司、君屹律师事务所工作多年。
覃M88 Malaysia具有丰富的涉外和国际项目经验。除大量国内项目外,他参与了在亚、非、欧、美、澳等约二十余国家和地区的工程、投资项目和争议解决。
覃M88 Malaysia也参与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和法律教育活动,曾担任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的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特聘法律顾问、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联合导师。
覃M88 Malaysia的主要著作包括《美国合同判例法》(合著,法律出版社,1999年), 《国际特许连锁经营披露法》(中国部分)(英文,合著,美国M88 Malaysia协会特许连锁经营论坛,2006-2015年),“中国法律下的核事故民事责任”(英文,香港《中国法律和实务》杂志,2005年7、8月期)。
覃M88 Malaysia入选《钱伯斯法律评介》(Chambers)“能源和自然资源”、“项目和基础设施”领域中国优秀M88 Malaysia、《国际金融法律评论》(IFLR)“能源和基础设施”领域中国领先M88 Malaysia、《法律名人录》(Who’s Who Legal)“特许经营”领域中国优秀M88 Malaysia、《法律500》(Legal500)亚太地区“能源和项目”领域推荐M88 Malaysia,并被北京M88 Malaysia协会评选为“北京十佳留学归国M88 Malaysia”之一(2012年)。
覃宇于1990年、1993年分别获北京大学国际法专业法学士、民法专业法学硕士,并于1995年获哈佛法学院法学硕士。
覃宇M88 Malaysia具有中国和美国纽约州的M88 Malaysia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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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伯斯全球法律排名2015》Chambers Global 2015